问题 | 工伤认定书丢失的怎么补办 |
释义 | 1、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 2、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3、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是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处理。因此,了解清楚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了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速取得工伤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怎么补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 工伤认定的时候工伤认定不及时怎么办 1、如果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时,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无正当理由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申请; 3、职工一方也超时的,一般不得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依法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工伤认定书怎么申请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某某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 4、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 5、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 6、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书; 7、事故调查材料: A、属于生产性职工伤亡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调查材料; B、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范围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文书性证明材料; C、属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需提供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发病现场情况和工伤认定前对第一次抢救治疗后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D、属于旧伤复发的需提供原工伤认定材料和现伤情与原工伤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 E、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需提供由单位法人代表签章的因公出差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F、属于其他工伤范围的,需提供事故现场勘查材料。 (二)工伤认定的其他必需材料。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发生水上交通等事故的,除按职工工伤认定的报审程序外、须附公安水上交警或港航监督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处理事故证明。 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最少会有三份,一份交由用人单位申请理赔使用,一份交给工伤员工自行保存,另一份则由劳动保障部门存档。工伤认定书出具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认定怎么申请的 法律咨询解答 工伤认定这样申请: 1、职工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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