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和股权占比不一致怎么处理? |
释义 | 股权比例可以与出资比例不同,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没什么不可以的。 1、如果要是硬性规定,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话,那么出资多的股东,完全可以将其因出资而出取得的股权一部份或者全部,赠送给出资少的股东。这样,就可以成功规避“出资比例就是股权比例”的规定。 2、股权毕竟是一种民事权利,股东可以行使,也可还不行使,也可以放弃、赠送,法律没有必要规定股权必须行使。 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以吗 不可以。 各个区域对于各个区域的企业进行工商管理,不能越区域管理,所以当企业异地经营时,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是无法对其进行管理的,所以我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禁止企业异地经营所以异地经营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可能被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出资不到位股权可否转让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法虽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股权的要求,但公司法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负有补缴出资或补足出资额、对其他股东负有违约责任,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可见,股东即使未出资,仍可依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主张股东权利,因此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是对于出资不到位应当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要怎么办 先有合伙协议,再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有备案的,在工商局可以对外查询。而合伙协议是内部协议,不可对外披露。合伙协议和公司章程起冲突的解决办法是: (一)如果合伙协议在前面,公司章程在后面,毋庸置疑,后面的肯定优先于前面的,因为有登记的协议的效力肯定优于没有登记的,有备案的优先使用。 (二)如果公司章程已经交上去了,后来又做了一个合伙协议,这种情况下按照生效时间前后来解决。 公司法股权出资条件 股东以股权出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用于出资的股权是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股权公司)的股权。 (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3)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股东会的表决权是否必须与出资比例一致 股东会的表决权的行使是可以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的。 该内容由 赵增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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