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5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明确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应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合伙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合伙未出资的当事人具体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结合具体的情况不同违约责任也会不一样,根据具体的内容加以区分才比较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