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资可以是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服务、股权或其他形式。非现金出资需经股东评估批准。投资者不要求补偿的,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不能确认为出资比例计算的一部分。出资比例公式=各股东出资额/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认股人)设立或者增加公司资本,以取得股份或者股权,依照约定和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