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