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不动产发票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的登报申明此张购房不动产发票发票作废。跟开具发票方联系,由“开具发票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说明书, 进行补开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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