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证件有哪些 |
释义 | 到民政局离婚应该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结婚证。除此之外,还应当带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的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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