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案件适宜调解,那么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开庭; 2、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前,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法院是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的,达成调解协议的就会以调解的方法结案。,对于在纠纷中,法院是需要在开庭之前进行调解,如果双方不同意调解那么将会进入到诉讼审理程序。这对于双方来说是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权。 一、调解与和解什么不同 (1)诉讼调解有法院的介入,是在法院支持之下完成的。和解是在没有法院主导的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就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的处置达成的协议。 (2)达成调解是法院结案方法之一。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和解协议不具有直接结案的效力(例如,当事人双方尽管可以达成撤诉的和解协议,包括一审撤诉和撤回上诉等,但还是需要当事人具体实施撤诉行为,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虽然民诉法规章,当事人双方可以达成和解(第50条、第53条),但和解的效力并没有具体的规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