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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杀人犯的审理在当地吗
释义
    杀人犯的审理双方在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的发生地。
    一、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有哪些
    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如下:
    1、具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地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一般立案后,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二、疑虚假诉讼罪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需注意下列问题,1.追诉程序的启动时机,即何时启动,是在民事诉讼进行中还是民事诉讼终结后。2.管辖法院问题,即由哪个法院管辖。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审理法院即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由其管辖似乎更有利于查明事实,节省司法资源。
    三、取保期间异地犯罪谁管辖
    一般是犯罪行为地管辖。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地对于确定刑事案件的地区管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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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0: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