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程序如何转换,规定是 |
释义 | 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第13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成立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二)异议不成立的,口头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将上述内容记入笔录。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第26条则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离婚程序如何办理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调解程序离婚如何调解 离婚调解程序:1、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决定进行调解;2、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3、调解结束。且调解成功的,一般需要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依法进行审理。 如何变更离婚协议程序 离婚可采取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多数夫妻不愿意走上法庭,便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但是,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双方各执一词的尴尬情况。如果在协议过程出现无法继续协商的情形,可以找人民调解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诉讼中,也可以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离婚诉讼程序如何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和好或者离婚的协议。双方和好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发给调解书,原告撤诉即可;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起诉该如何走程序 1、起诉:离婚起诉属于民事诉讼,起诉时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件,并由起诉人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原告与被告名字、性别、年龄、籍贯、住址与工作单位。(2)诉讼的请求(很重要,不要出现遗漏的情况),作出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提交的证据、证据来源、证人的相关信息。等待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之后,那么离婚诉讼程序随即开始,但是就开庭的时间,则法院需要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确定。2、审理:人民法院经审查立案后会将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也要在收到诉讼状副本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也将通知相关的当事人参加诉讼。在开庭审理前,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当事人与被告之间达成离婚或者和好的相关协议。如和好,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若在调解期间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书由各人员署名并印上法院盖章。此调解书同样拥有法律效力。如调解不成,将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将在开庭前3天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庭审,庭审期间的流程基本包括为:书记员查明相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人员以及诉讼内容、原告与被告进行陈述、出示物证和视听资料、法庭辩论(双方诉讼代理人之间进行辩论)。3、判决:人民法院将根据庭审情况,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依然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将进行公开宣判。如果是当庭宣判的话,判决书会在十日内送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宣判后将立即发放判决书。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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