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州国家级现代农业园项目还能建成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2010年,宿州市申报成功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区区域为埇桥区所辖全部范围。2013年,埇桥区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专门负责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的建设。2016年8月,埇桥区人民政府结合农业发展趋势和当地优势农业发展特点,决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由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负责具体管理运营。2017年4月,埇桥区决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基础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产业园建设规划总面积11.8万亩(78平方公里)。具体位置是新汴河以北,唐河流经顺河、灰古部分以南、唐河流经蒿沟以西,唐引河以东区域,涉及灰古镇、顺河乡、蒿沟乡、汴河街道办事处11个行政村,覆盖总户数和人口总数分别为10617户,44420人。园区内分为农业科技研发区、现代物流与信息化服务区和农业双创试验区、标准化农业生产区、种养一体化示范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农业休闲观光区七大功能区。 预计2018年-2020年期间,产业园计划总投资达到31亿元,总产值达到56亿元,主导产业产值达到45亿元,农产品加工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到2020年,产业园通过特色产业扶贫的方式可实现精准脱贫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分别为180户、390人,辐射周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数分别为1000户、2300人。 产业园主导产业选择将以对接国家现代农业的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埇桥区全国优质粮食产区的区位优势与产业基础优势,突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主导产业在全国层面的战略示范意义,确立粮食、畜禽两大主导产业,着力推进粮食向优质化、专用化、高端化、精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畜禽向品种优良、养殖生态、种养循环、加工精深方向发展,以淮河种业的粮食、温氏集团的生猪等优势资源为依托,促进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产业联结机制,资源互补,完善生产、加工、流通等产业链接,形成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的经营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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