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把人吓成精神病是不是犯法呢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受害人因人格利益或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而获得的金钱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各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没有统一标准,有宽有窄,但总的趋势是逐步扩大,主要表现在:一是从最初侵害生命、健康、限制人身自由扩大到人身权;二是从个别规定允许精神损害赔偿扩大到一般规定;三是从部分侵权责任中适用扩大到全部民事责任,包括无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都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被吓成精神病是否能申请赔偿 可以申请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别人给吓出精神病犯法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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