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拓展延伸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约规定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解约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前解约,但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其次,若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三,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最后,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需确保书面形式,并明确解约的条件、程序和责任。总之,解约规定的具体内容应根据具体合同的条款而定,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并遵守其中的解约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解约规定包括提前解约、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等。双方需遵守合同条款,确保书面形式并明确解约条件、程序和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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