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协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协议可以终止的情形有: 1、因不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部分或全部损坏或损失,承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2、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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