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如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2)取得交警证明,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 (3)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 (4)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5)复核后赔付结案。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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