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欠老婆钱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丈夫欠妻子的钱可以打官司吗? 如果丈夫欠妻子的钱,法院依法是不能受理的,因为双方的收入无论多少,都是共同财产。至于婚前所欠女方的钱,女方也不能起诉,因为偿还的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女方家人的钱,其家人是可以要求男方偿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遇到夫妻财产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 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 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律师还有权查阅案卷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官司,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三、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般都是由男女双方均等分割,但不是意味着绝对平均分配。 我国法律上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应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朱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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