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人才引进政策2023 |
释义 | 引进对象是: 1.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中学正、副校长或5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的管理人才。 2.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小学正、副校长或3年以上中层干部任职经历的管理人才。 3.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中职教育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教研人才。 4.不超过45周岁,具有中小学(中职)教师系列相应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人才,正高级教师可将年龄放宽到不超过50周岁;或不超过45周岁,同时具备中小学(中职)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教师人才。 5.不超过40周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青年人才。 法律依据: 《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 第十条 在审核过程中对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资料等存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对申请人开展调查,涉及申请人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配合。申请人不配合审核部门调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对该申请作不予审核通过处理。 为减少人工干预,提高审核效率,具备条件“秒批”的应当实行“秒批”。不具备条件“秒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情况特殊的,可延长审核时限。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