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注意的事项有什么 |
释义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 1、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的,需其他股东的同意权。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3、股东会决议不是取得股东同意的唯一方式。 4、公司章程的优先适用。 一、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不配合 股东向公司内的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那么转让是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的,股东可以自己决定要转让给哪个股东,以及转让多少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该将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三十日内答复: (1)在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转让;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 (3)如果过半数不同转让的,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购买该股权的,应当视为同意转让,应当配合该股权转让行为。 二、股东退股有什么方法 股东退股的方法有: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就无法达成目的; 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要看公司有没有发展前景,一般没有人会收购濒临破产的公司,股权转让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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