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名用重名理由派出所会查嘛? |
释义 | 派出所不会去查改名原因,改名的理由只要合理充分,派出所不会去查证。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改名理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6.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况的。 改名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常见理由有名字不雅,父母离异再婚,重名不便,僧人还俗,含生僻字等)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务农、经商等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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