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儿子不赡养老人是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实施拒绝扶养,情节恶劣,从而构成的犯罪。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被赡养人就是子女需要履行赡养义务的对象,即父母、祖父母等老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