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商场给营业员开大额罚单属于违法吗? |
释义 | 商场给营业员开巨额罚单的,算违法行为。罚款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商场既非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也非被委托的组织,因此前述行为是违法的。 一、行政处罚概念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概念的具体内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三、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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