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保险怎样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1、离婚时已经产生的保险金。 1、以一方当事人为受益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双方均为受益人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受益人是当事人的子女或者他人的,保险金为子女或者他人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受益人是当事人的子女,离婚时可以指定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监护人的权利。 2、仍在履行期间的保险利益。 1、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另一方或双方为受益人。 离婚时可以选择退保,退保产生的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可以确定一方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保险金,然后根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的保险费与缴纳的全部保险费的比例分割共同财产,最后分割。 2、一方为投保人,以其亲属或其他亲属为受益人。 这种情况被认为是对受益人的一种赠与,但受益人只是对该权利的一种期望,不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离婚后退保的,按第一种情况分割。 3、一方或双方为投保人,子女为受益人。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但要保证父母一方享有维持合同效力的权利,即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提出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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