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托关系上学来举报? |
释义 | 举报前应收集完整证据,提高立案可能性。根据刑事诉讼法,举报材料需迅速审查。审查包括:是否有犯罪事实,案情是否清楚,被举报人基本情况,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是否有逃跑等危险。紧急措施可防止危害社会和办案的发生。 法律分析 接到举报后一般会在立案前进行先核或预立案初查,发现确有线索和必要才能立案。如果要举报最好还是收集到比较完整的证据再进行,这样立案的可能性会比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举报线索的审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审查举报内容,主要是审查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区分是犯罪还是违反党纪、政纪,是犯罪还是一般违法,确定是否属检察机关管辖; 二是审查案情是否清楚,是否需要举报人补充材料; 三是审查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情节,确定属于哪一级检察机关管辖; 四是审查被举报人有没有自杀、他杀、行凶或者逃跑的可能,以便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继续危害社会和妨碍办案的事情发生。 拓展延伸 托关系是否能够帮助提高上学机会? 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帮助提高上学机会,但并不是绝对的。托关系可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例如推荐信、内部消息等,这些对于申请学校或获得奖学金可能有所帮助。然而,教育机构通常更注重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而非仅仅依靠关系网。学生还需要展现自己的才能、努力和独立能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学术环境中脱颖而出。因此,尽管托关系可能提供一定优势,但学生仍应注重自身的学术表现和个人发展。 结语 根据举报程序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要求对举报材料进行迅速审查。审查举报内容是否涉及犯罪、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性等方面进行仔细审查。同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进一步危害社会和妨碍办案。尽管托关系在提供机会方面可能有一定帮助,但在教育领域,学术能力和个人素质仍然是更重要的考量因素。学生应注重自身的努力和独立能力,以在竞争激烈的学术环境中取得成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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