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根据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承保决定,并在发现投保人故意隐瞒、欺骗或者虚假陈述重要事实时,可以解除合同、拒绝赔付。但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则保险公司不得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三条: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若投保人如实告知但被保险人未在合同中作出相应约定,致使保险人不能免除或者减轻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对保险金额按照合同约定赔偿。 综上所述,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患有食道癌等重要事实,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行为是违法的。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