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程序应该怎样走 |
释义 | 第一步:起诉,写起诉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叫立案。 第二步:法院受理后,将会组织双方开庭,双方可以在法庭上陈述各自主张的案件事实。 第三步:在法院查清案情后,法院将会宣判原被告双方在接到判决书后,如果不服本判决,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启动二审程序。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01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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