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解押手续包括解除抵押和解除质押。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车辆管理所会在一天内审核材料,并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或解除质押的内容和日期。若证明材料无效或机动车被查封、扣押,则不予办理。车辆解押手续具体如下: 一、解除抵押手续: 1、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抵押权人应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解除质押手续: 1、申请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2、车辆管理所应在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 对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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