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要证据:1.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手机往来短信、通讯软件聊天如QQ、微信等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2.证人证言、视听音频材料、悔过书等。这些是材料一般是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3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子女所在学校的父母信息登记表等。 调查出轨证据时取证行为要合法,否则该证据可能不会被采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