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网上举报诈骗 |
释义 | 诈骗案件属于公安机关主管范围,所以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举报或者控告。可以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相应的信息,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到公安机关办公场所报案等方式进行报案、举报。另外,他人利用社交软件进行诈骗的,可以向运营方举报,查封该账号,还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信息等作为证据使用。 什么属于网络诈骗行为 网络诈骗行为包括以下: 1、设计虚假的炒股软件,犯罪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设计出虚假的炒股软件,通过商业化融资融券交易平台,以知名期货公司和他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推广该平台,虚构该平台可以为客户通过大量股票交易业务,误导客户在该平台内存入大量资金进行虚假的股票买卖交易实施诈骗活动; 2、利用网络搜索引擎提高虚假网站关注度,为提高虚假购物网站的知名度和点击率,扩大业务量,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推广业务,将虚假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的显著位置,引诱用户上钩; 3、谎称提升信用额度,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百度推广、QQ等网络平台发布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及提高信用卡额度等虚假信息并留有联系方式,诱骗被害人上当。一旦有人进行联系后,犯罪分子即假冒是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及信用卡信息实施诈骗活动; 4、模仿电视节目中讲述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发财,竟然模仿电视节目中的犯罪方式实施诈骗活动。一旦被害人入套后,不法分子便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连环诈骗。 举报网络诈骗的方式具体如下: 1、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2、向人民检察院、法院举报。如果有一定证据的,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以便于公安机关的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3、到全国性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直接填写个人真实资料报案证据进行举报。 网络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是: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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