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制定企业拆迁补偿新标准 |
释义 | 吉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产权交换式和货币补偿方式,前者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后者包括房屋价值、临时安置费和拆迁重置价格。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吉林省关于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 1、产权交换式补偿。交换式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2、货币补偿方式。一般包含了: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拆迁重置价格。 拓展延伸 吉林省出台新政策调整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吉林省最近发布了一项新政策,旨在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和优化。根据这项政策,吉林省将依据市场价值、土地利用情况和企业发展需求等因素,重新制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补偿金额。此举旨在进一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新标准的推出将为企业提供更有利的发展环境,鼓励投资和创业,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吉林省政府表示,将积极监督新标准的执行,确保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结语 吉林省政府最近发布的新政策对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以确保合理、公正的补偿金额。新标准将根据市场价值、土地利用情况和企业发展需求等因素重新制定,旨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和透明度。这将为企业创造更有利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吉林省政府将积极监督新标准的执行,确保企业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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