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表人和代理人。申请人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分析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参加人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代理人。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拓展延伸 了解法庭审理中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法庭审理中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是指在司法系统中处理案件的两种不同流程。简易程序适用于一些较为简单和明确的案件,如小额债务、交通违法等,其审理过程相对简单、迅速,以快速解决纠纷为目标。普通程序则适用于较为复杂和争议较大的案件,如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审理过程较为繁琐,包括诉讼、调查、庭审等环节。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程度,法庭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择适用的程序进行审理,以确保公正、公平地解决各类法律争议。 结语 行政复议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表人和代理人。申请人是指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法庭审理中,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程度选择的不同流程,以确保法律争议的公正、公平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