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南城营业执照注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东莞南城营业执照注销的手续是:当事人应到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清税证明,工商局审核完成,当事人即可领取到销户通知单。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书; (2)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3)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4)如果是代办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代办协议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或者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 (三)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证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决定书。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二项、第三项材料;因合并、分立而申请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三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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