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有过错如何应对? |
释义 | 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判决取决于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和过错行为的严重性及造成的损害程度。若过错属于法定应准予离婚的行为,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否则,法院不会因此判决离婚。若无过错方请求分割财产或损害赔偿,需证明过错方有隐藏、转移、侵占、损毁财产等行为。不良嗜好不构成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怎么办 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如果是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一方有过错怎么办 一方有过错,离婚怎么判取决于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以及过错方所犯的具体过错行为是什么,还有就是过错造成的损害程度有多大。 如果无过错方请求判决离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法定应准予离婚的过错,那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那么就不属于法定应准予离婚的过错,法院不会因此判决离婚。 如果无过错方请求的是判决让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财产,那么应当证明过错方有隐藏、转移、侵占、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其他过错不足以构成过错方不分或少分财产的理由。如果无过错方请求的是损害赔偿,那么应当证明过错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有过家庭暴力的过错行为,如果过错方的过错是有某些不良嗜好,不构成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而离婚一方有过错时,判决离婚与财产分割取决于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和过错方的具体过错行为及造成的损害程度。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双方的过错行为和损害程度将决定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条 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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