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还可以翻案吗 |
释义 |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门采纳或被法院采信,要视实际情况而定。有证据证明该认定书存在明显不当或对事实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一、交通事故结案后,是否可以翻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 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做起来很困难。交通事故认定主要是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本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时候,公安部坚持把其列入了证据行列,导致了其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受行政诉讼监督。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诉。因此要翻案没有可以解决的途径,只能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纠正,其阻力是可想而知的。法律授予法院改变认定书的权利,但法官不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民事或刑事案件诉至法院之后,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法官无法现场取证,所以,很难改变交警的认定书。这就是交通事故结案之后,理论上可以翻案,但操作起来十分困难的原因。 二、交通事故肇事方不结案可以起诉,起诉的具体程序如下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被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如需要申请伤残鉴定、三期鉴定的,也可以在此时同时以申请书形式一并提出递交给立案庭。 4、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 5、由此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能会有法院会在交通事故律师的申请下调查取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人。 6、开庭审理阶段。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师,并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第一个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7、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当事人提出上诉递交上诉状,进入上诉审理程序),判决书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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