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收人民币处罚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目前我国法律只规定拒收人民币的违法性质,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在司法实践上也鲜有对此类行为做出处罚。只规定了毁损,仿制之类的处罚,没有对拒收,蔑视等行为的具体处罚措施。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衍生问题: 拒收人民币举报电话是什么? 拒收人民币举报电话是12363。消费者如发现拒收现金的情况,可致电“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或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拒收现金情况反映电话”进行反映、投诉、举报。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