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 诉讼 中的 强制执行 的执行方式很多,查存款,扣押拍卖物品,扣划存款 工资 ,拘留,判刑。 但实际执行和理论上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采取什么方式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通过分期还款能搞定,又何苦拘留后造成对方抵触情绪无法执行呢,只要能拿到钱,慢一点也没有什么。 我国的执行方面的 法规 是参照外国制订的,但我们有没有外国的执法环境,执行难是一个真正的难题,要相信执行法官,他们的经验更加丰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