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毒后算犯罪预备吗 |
释义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已经完成投毒行为,但被害人迟迟未出现,虽然已经“着手”下毒,但此“着手”并非区分预备犯和未遂犯的”着手”,仍属于为犯罪创造条件的预备行为。另一种情况,已经完成下毒行为,被害人在该时空范围内,因为不想饮用有毒的饮料或突然有事离开,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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