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猝死是否属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常见的拒赔理由? |
释义 | 法律分析:猝死是否属于重疾险保险公司常见的拒赔理由,需根据具体合同条款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未将猝死列为除外责任,则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但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猝死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二条:“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种事故或疾病不负责任的除外责任,应当与保险事故可能发生的原因和情况相符合,明确、明示告知投保人。” 2.《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十八条:“本保险不对下列情形给予保险金赔付:(一)自杀或自伤;(二)故意犯罪行为;(三)酒后驾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或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四)重大疾病前已经确诊或者存在症状;(五)被保险人拒绝或者逃避治疗,导致疾病加重;(六)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参军、从事特种行业或者危险运动等高风险职业或者活动;(七)因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导致的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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