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猝死保险的保险金赔付需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如未被保险合同所涵盖,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若被保险人过世的原因在保险合同中并未明确排除,或者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进行了真实和完整的披露,而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未发现或未及时告知被保险人,那么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要求,向其支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核保时,认真审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申请书和其他资料,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价值、保险金额等事项进行把关,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以下义务:(一)提供真实的信息;(二)不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披露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应认真核保,如被保险人过世的原因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排除,并且保险公司未能认真核保,导致猝死保险被拒绝赔付,被保险人或其遗属可以考虑申诉。申诉成功的可能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的条款、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是否真实披露、保险公司核保是否认真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