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佛山市人才引进政策办理对象及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二)符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技能型人才;(三)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我市纳税大户、大企业、大集团所紧缺急需的各类人才;(四)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五)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核准,具有中专或大专学历,企事业单位经考核合格,且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与用人单位发展方向一致,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法律依据《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第一条 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等四方面提出23条具体措施,被称为佛山的“23条人才新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