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领取提存物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履行债务,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代替履行。标的物提存后债务灭失,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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