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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借贷行为的情形是什么
释义
    无效借贷行为包括的情形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3、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4、高利贷利息;
    5、与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人之间进行借贷的。
    一、借条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借条无效的情形: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二、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无效。
    三、通常哪种借条要不回来欠款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经法院查实,如果借贷行为没有实际发生,原则上不予支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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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