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立法程序属于法律程序。 立法法和宪法之间的关系如下: 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处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其他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都是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制定的; 2、由于宪法地位的特殊性,它不可能对所有法律做具体的、详细的规定,只能对最原则、最基础的一些内容进行规定; 3、我国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但由于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够具体、不够明确,导致有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有些法规、规章的质量不高,存在着起草和制定过程中片面强化、扩大部门的权力,为本部门、本系统带来不应当有的审批权、发证权、收费权、处罚权;有的还超越职权,擅自解释法律、法规,或者各搞各的规章。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也严重地影响了正确执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