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一)、(二)、(三)之一的; (二)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三)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 (四)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五)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六)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七)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