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到公证处,各方参加制作公证债权文书,这种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日后有人翻悔的可以找法院强制执行。收费标准每个省都有不同,要查当地司法厅、物价局出的公证服务收费办法。 二、去法院起诉,标准全国统一,如标的额为300万,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诉讼费为1.54万,可协议分摊。 自动履行不收执行费,强制执行才收执行费。 实际上你们自己把事情了得了,走法院不经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