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解除合同 不需要出具证明。如果是法定解除,只需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通知到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如果是协议解除的话,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解除合同将 合同解除 即可。 《民典法》第五百二十八条68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