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分别是什么意思
释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一审是法院对民事诉讼案件最初一级的审理。
    二审是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二次审理,再审是对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进行纠正的审理。
    终审是指法院对诉讼案件作出的审终审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自己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三)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四)判决效力的不同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五)使用的程序不同
    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最后,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诉求需要另行起诉,如果当事人是对法官一审判决表示不认可,可以申请二审,如果法官在重新调查案件后得出的结论和一审一样,法院可以维持一审原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14: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