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为何不敢轻易无罪判决 |
释义 | 法院何不敢轻易无罪判决的原因: 1、不是法院不敢做无罪判决,如果犯罪嫌疑人真的是无罪的话,那么当然会给他定无罪; 2、一般犯罪嫌疑人会经过公安阶段、检察院阶段,在极少数的冤案暂且不说,一般都是经过了很长的侦查时期的,检察院会对证据基本掌握的人就会起诉。 3、检察院也不会平白无故的对无罪的人随意提起诉讼。 宣告无罪的情形有以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法院判无罪会视情况而定。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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