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工龄奖规定 |
释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如果劳动者非因个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将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不再计算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分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工龄奖金的设定与申领条件 劳动法中关于工龄奖金的设定与申领条件是为了鼓励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期间的稳定性和忠诚度。根据劳动法规定,工龄奖金应根据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的年限进行设定,通常随着工龄的增长而逐步增加。申领工龄奖金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必须已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且在申请时仍在该雇主的雇佣状态下。申领过程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劳动法中的工龄奖金设定与申领条件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龄奖金的设定与申领条件旨在鼓励员工的稳定性和忠诚度。工龄奖金应根据员工在同一雇主工作的年限逐步增加,申领条件包括满足规定的工作年限、无违法行为,并在雇佣状态下申请。这一设定旨在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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