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承担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并且承揽人应及时检验材料,如发现不符合约定,应及时通知定作人采取补救措施。另外,根据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定作人应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若工作成果部分交付,定作人应相应支付报酬。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拓展延伸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责任和义务:权益保障与履行要求 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首先,定作人应确保合同中约定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包括对委托人的权益负有义务,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确保交付的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其次,定作人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这包括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并确保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工作。定作人还应积极主动地与委托人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争议。总之,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并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要求,以实现合同双方的合作共赢。 结语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肩负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应按约定提供材料,并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同时,定作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报酬。定作人还应确保交付的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并积极与承揽人沟通解决问题。定作人的责任是保障委托人的权益,履行合同要求,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 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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