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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局的职责是什么
释义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和关系转移;负责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进行稽核检查。
    (五)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
    (六)负责退休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县(市)、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在南京社保官方网址可以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吗?
    在南京社保官方网址可以查询社保缴费情况,查询个人社保缴费情况的方式包括: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二、社保的类别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医疗保险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4、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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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1:04:22